個人獨資企業登記(備案)申請書
注:請仔細閱讀本申請書《填寫說明》,按要求填寫。
□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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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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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用名稱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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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用名稱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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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預先核準文號/注冊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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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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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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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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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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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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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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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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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方式 |
□1.以個人財產出資
□2.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
出資人的家庭成員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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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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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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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項目 |
原登記內容 |
申請變更登記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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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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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機構 □增設 □注銷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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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號/統一 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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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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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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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聯絡員 □財務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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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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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銷原因 |
□投資人決定解散 □投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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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機構 注銷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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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稅情況 |
□已清理完畢 □未涉及納稅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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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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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業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登記、變更(備案)、注銷,提交材料真實有效。通過聯絡員登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機關報送、向社會公示的企業信息為本企業提供、發布的信息,信息真實、有效。
投資人簽字: 投資人或清算人簽字: 企業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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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投資人信息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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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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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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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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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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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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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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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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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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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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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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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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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職業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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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
附表2
聯絡員信息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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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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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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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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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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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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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
注:聯絡員主要負責本企業與企業登記機關的聯系溝通,以本人個人信息登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本企業有關信息等。聯絡員應了解企業登記相關法規和企業信息公示有關規定,熟悉操作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附表3
財務負責人信息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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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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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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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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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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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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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復印件粘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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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登記(備案)申請書填寫說明及規范
注:以下“說明”供填寫申請書參照使用,不需向登記機關提供。
一、填寫說明
1.本申請書適用個人獨資資企業向登記機關申請設立、變更、備案及注銷登記。
2.向登記機關提交的申請書只填寫與本次申請有關的欄目。
3.申請企業設立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設立”欄有關內容和附表1“投資人信息”、附表2“聯絡員信息”、附表3“財務負責人信息”。“申請人聲明”由企業投資人簽署。
4.企業申請變更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及“變更”欄有關內容。“申請人聲明”由原投資人簽署并加蓋企業公章。申請變更同時需要“備案”的,同時填寫“備案”欄有關內容。申請企業投資人變更的,應填寫、提交擬任投資人的信息(附表1“投資人信息”)。變更項目可加行續寫或附頁續寫。
5.企業增設(注銷)分支機構應向原登記機關備案,填寫“基本信息”欄及“備案”欄有關內容,“申請人聲明”由投資人簽署并加蓋企業公章。“增設(注銷)分支機構”項可加行續寫或附頁續寫。
6.企業申請其他事項備案,填寫“基本信息”欄及“備案”欄有關內容。申請聯絡員備案的,應填寫附表2“聯絡員信息”;“申請人聲明”由企業投資人簽署并加蓋企業公章。
7.辦理企業設立登記填寫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文號,不填寫注冊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理變更登記、備案填寫注冊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填寫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文號,未進行名稱預先核準,按擬使用填寫“名稱”。
8.“經營范圍”欄應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及有關規定填寫。
9.企業申請注銷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及“注銷”欄有關內容。“申請人聲明”由投資人或清算人簽署并加蓋企業公章。
10.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應當使用A4型紙。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簽署;手工填寫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工整填寫、簽署。
二、填寫規范
1.申請書中“居所”是指投資人的現住址。申請人在填寫申請書中“居所”、“企業住所”欄時,應填寫所在市、縣、鄉(鎮)及村、街道門牌號碼。
2.申請人在填寫“出資方式”欄時,在選擇項的序號上劃“∨”。
3.申請人在填寫申請書中“從業人數”欄時,應填寫企業擬聘用從業人員的數量。
4.申請變更登記,申請人只填寫登記事項變更的欄目,登記事項未變的不填。以個人財產出資變更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家庭成員應簽名。
5.申請人應當按要求如實填寫財務負責人信息、聯絡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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