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有不同解答的,均以本次處理意見為準,今后如總局出臺新的政策規定的,按新政策規定執行。
一、綜合類
1、 不動產的取得的時間節點如何確定?
答:在總局明確前,暫按以下原則把握:(1)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或抵債方式取得,以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為取得的時間。(2)納稅人出租或轉讓自建不動產,以建筑工程許可證注明的開工日期為不動產取得的時間,無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按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為不動產取得的時間。(3)對于不動產轉出租的,按前一次租賃合同的簽訂時間確定不動產“取得”時間,即:一般納稅人將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動產對外轉租的,可選擇簡易辦法征稅;將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動產對外轉租的,不能選擇簡易辦法征稅。
2、 營改增后,企業新增不動產等所支付的進項稅額允許納入抵扣范圍,請問對實行免抵退稅的出口企業在本次營改增后購置不動產等支付的進項稅額是否可以享受出口免抵退稅?
答:可以。
3、 甲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需租賃個人店鋪一間,除定期支付租金外,甲企業還需一次性支付給上一承租人丙18萬元的“店鋪轉讓費”,該“筆店鋪轉讓費”如何征稅。
答:店鋪轉讓費按轉讓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征收增值稅。
4、 二家房地產企業以各自拍下的地塊共同開發,要求匯總統一申報繳稅,出會計報表,分別開票,如何操作?
答: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第七條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納稅人,申請合并納稅需經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批準。未批準的,應獨立核算,分別繳納增值稅。
二、發票類
5、 小規模建筑企業異地項目按3%預征,需要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時,也要按3%預征。鑒于這種情況,企業每月按項目預征可否抵減在當地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預征的稅款?
答:根據貨勞稅司《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政策培訓參考材料》電子版(第672頁),小規模納稅人異地項目填寫《增值稅預繳稅款表》時,第1列“銷售額”和第2列“扣除金額”時,應按減除已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含稅金額和該發票所對應的分包款后的金額進行填列。
6、 對于未辦證的自然人可否到國稅部門代開建筑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根據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管理規定,未辦證的自然人提供建筑服務,不得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7、 納稅人按規定補開原已繳納營業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具體有何規定?對補開發票產生的收入及稅款,在申報表填列時如何反映?
答:已繳營業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按適用稅率或征收率開具,在申報表不填列,并在備注欄注明“已交營業稅補開發票”。如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的,應攜帶由原主管地稅局出具的納稅人未開發票證明,包括納稅人已申報繳納營業稅額、未開具發票金額等以及未開票業務的營業稅完稅憑證復印件。如屬于免稅項目的,還應攜帶地稅局出具免稅證明或免稅備案表。
8、 “適用差額征稅辦法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應稅行為具體有哪些?
答:根據現行營改增試點政策,差額扣除部分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形有:經紀代理服務、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合同提供售后回租服務選擇扣除本金等的余額為銷售額的、提供旅游服務、勞務派遣服務、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安全保護服務。
納稅人發生以上應稅行為的,可以視情況自行選擇以下方式開具發票:一是通過差額開票功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二是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允許差額扣除的部分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差額扣除部分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三是全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9、 總局17號公告第9條:“小規模納稅人跨縣提供建筑服務,不能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可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實際征管中主管國稅機關無法判斷異地納稅人是否為小規模納稅人,也無法確認其是否不能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因此很難判斷能否為異地納稅人代開發票。
答:納稅人跨市縣提供建筑服務到服務地國稅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申請人應當提供以下資料并對相關資料真實性負責:(1)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2)是否屬于一般納稅人的書面證明(加蓋公章)。
10、 江西省招標咨詢集團有限公司由江西省國資委監管,主要從事招標代理、融資租賃、工程咨詢、造價等業務。為此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聘用專家進行評審。產生的評審費金額小、人數多,無法簽訂服務合同,公司一直以專家勞務費或服務費的形式按月或按季度將個人金額匯總到地稅局代開發票。營改增后,我公司可否參照原地稅做法到國稅匯總代開發票?
答:鑒于專家評審費的金額小,人數多的特點,在總局明確之前,暫允許由江西省招標咨詢集團有限公司按月匯總專家評審費并填寫匯總清單(專家費報銷單),清單上注明專家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專家評審費金額等詳細信息,并經評審專家簽字確認或出具委托授權書后,由江西省招標咨詢集團有限公司到主管國稅機關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相關評審管理辦法及資費標準報辦稅服務廳留存備案。對評審專家月評審費在3萬元以下(不含稅)的可按規定適用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政策。
11、 多用途商業預付卡(如洪城一卡通、繳費通)發行單位,代其他單位收取款項,如何開具發票。
答:在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之前,多用途商業預付卡發行單位收取的卡內金額本金部分,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零稅率”普通發票;收取預付卡合作商戶給付的手續費性質的款項,按照提供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可以按規定開具增值稅發票。
三、建筑類
12、 部分建筑企業對古建筑進行修繕,人工成本占總工程款的60%以上,如實行一般征收稅負將會很高,是否能選擇簡易征收?
答: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為甲供工程和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都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13、 建安企業2016年4月30日之前工程已完工并已結算,但未收工程款且未開發票,5月1日后收工程款需開具發票,是否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交營業稅?
答:按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確定繳納營業稅或增值稅。
14、 已竣工的外地工程,企業現要求開具外經證,能否開具?
答:鑒于當前已竣工的工程均為老項目,為保證稅制改革平穩實施,在承包方提供異地建設合同的前提下,我省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可以為其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15、 維修電梯,是作為建筑服務還是修理修配勞務?
答:按建筑服務-修繕服務處理。
16、 機構所在地在外省的納稅人A在我市某縣4月30日前發生了建筑勞務,已在地稅申報繳納了營業稅但未開具發票。應該到機構所在地代開還是勞務發生地代開發票?
答:根據現行試點政策,應由納稅人A自行開具。
17、 鋼結構企業營改增后如何納稅?
答: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并提供建筑服務,屬于特殊的混合銷售行為。在總局明確之前,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和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23號公告精神,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分別核算其貨物的銷售額和建筑業服務的銷售額,并分別根據其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分別核定其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
四、房地產業
18、 試點前,某房地產企業(一般納稅人)在地稅局已開票繳納了營業稅,買家未辦理產權,現在買家要退房,業務上應如何處理。申報表應該怎么填寫?
答: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試點納稅人發生的應稅行為,在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已繳納營業稅,營改增試點后因發生退款的,應當向原主管地稅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營業稅。不得沖減營改增后的銷售收入。
19、 房地產企業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房地產項目,收取預收款時應當在機構地還是項目地國稅機關預繳稅款?應當開具何種票據?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18號公告第十條和第十二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在收到預收款的次月納稅申報期向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按照總局有關會議精神,“主管國稅機關”為房地產項目地主管國稅機關。
房地產企業收取預收款時應當開具何種票據,總局未明確規定。考慮到我省房地產企業在營改增前均通過地稅部門“兩業系統”進行項目管理和開具預收款收據,且根據試點政策房地產企業收取預收款時納稅義務并未發生,開具增值稅發票容易造成申報納稅票表比對不符的異常情況,省國稅局決定營改增后我省房地產企業繼續通過改造后的“兩業系統”開具國稅部門統一印制的預收款收據,辦理產權證時統一開具增值稅發票。
20、 銷售房地產項目納稅義務時間如何確認?
答: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年36號文件)第45條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根據房地產項目銷售特點,以房地產公司將不動產交付給買受人的當天作為應稅行為發生的時間。具體交房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約定的交房時間為準;若實際交房時間早于合同約定時間的,按實際交房時間為準。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房地產項目納稅義務發生之前收取的款項應作為預收款,按照規定預繳增值稅。
21、 房地產企業原來使用原地稅部門“兩業系統”開具預收款收據,針對已經繳銷的收據,現有客戶需要更改購房者姓名,原地稅部門“兩業系統”可以做收據紅沖,然后重新開具,現在國稅部門“兩業系統”不允許紅沖營改增前的收款收據,現在客戶要更改收據怎么處理?
答:根據2016年36號文件有關規定,試點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在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已繳納營業稅,營改增試點后因發生退款減除營業額的,應當向原主管地稅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營業稅。更改購房者姓名,屬于銷售退回后再銷售他人的行為。因此,房地產企業發生此類業務,應按規定向地稅部門退還銷售房產項目收取預收款時已經繳納的營業稅,再銷售他人時再按規定在國稅部門“兩業系統”開具預收款收據、按規定預繳增值稅。
22、 房地產企業的人防工程做車位,合同是70年的租賃,也不能辦理產權證,該類業務算銷售不動產,還是租賃?
答:按總局5月6日視頻會議政策解答第8點,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如果購買方取得了不動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分配等權力,仍應按照出售不動產處理。
23、 房地產公司的置換房如何進行稅務處理。如何開票和計稅?
答:應分別做銷售處理,各自按規定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納增值稅。
24、 房地產企業在5月1日前從其他房地產企業購買的土地價款可否在進行差額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18號)規定,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價款的單位直接支付的土地價款,并且取得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監制的財政票據。因此,從其他房地產企業購買土地支付的土地款,不得差額扣除。如果從土地轉讓方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進項稅額可按規定抵扣。
25、 在房管部門還未出具實際測繪房產面積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地稅機關的催促下, 于 4月30日前在地稅機關已開票繳稅,取得了地稅機關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5月1日后,如出現預售房產面積與實際房產測繪面積不符,需重開發票的,應如何操作? 如出現預售房產面積小于實際房產測繪面積,應補繳增值稅還是營業稅?
答:根據贛地稅函[2016]21號文件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地稅部門代開票方式開具銷售不動產發票的,在5月1日之后發生房產實測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建筑面積的,按照規定納稅人應向地稅部門補繳營業稅,就補繳部分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實測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建筑面積的,納稅人向地稅部門申請辦理差額部分的退稅,并按規定作廢原已開具的地稅發票,重新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自開票方式開具銷售不動產發票,在結余地稅發票用完或7月1日后發生上述情況的,納稅人應正確區分稅款所屬期,按規定申報繳納;發票開具按照國稅部門規定辦理。
五、生活服務業
26、 游戲商(或者其他個人)銷售游戲裝備是按照轉讓無形資產還是娛樂業征稅?
答:銷售網絡游戲虛擬道具按銷售無形資產征稅。
27、 為林場提供營林生產工作中的撫育雜工服務是否屬于財稅〔2016〕36號附件3第一條第十項中的“植物保護”服務免征增值稅?
答:暫按“植物保護”免征增值稅。
28、 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差額征稅,如果有單筆業務差額后出現負數如何處理?發票如何開具?負差能否允許在一定時期內抵減其他業務銷售額?
答:試點實施后差額征稅產生的負差可直接填列在申報表附列資料三以實現下期抵減。
29、 勞務派遣人員如何界定?勞務公司臨時人員能否算做勞務派遣人員?
答: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2號)第五條規定,勞動派遣單位應當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書面勞動合同。受此合同規范的員工符于勞務派遣員工。
30、 賓館、餐飲行業銷售煙、酒是兼營還是混合銷售行為,其實際工作中如何判定?
答:如單獨銷售煙酒,應按銷售貨物處理;如提供餐飲服務同時銷售貨物,按混合銷售處理。
31、 賓館提供住宿服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當如何把握?
答:賓館不得向自然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賓館提供住宿服務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當要求住宿人提供其所在單位的名稱(全稱)及納稅人識別號,并在備注欄中注明實際住宿人的姓名。
32、 酒店餐飲購買原材料(農產品)如何抵扣?
答:購買農業生產者自產的農產品,憑普通發票或收購發票按13%計算抵扣進項稅。
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批發零售納稅人享受免稅后開具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進項稅額的憑證。
33、 賓館承辦會議,既提供會務(住宿)服務又提供餐飲服務,應如何開發票?
答:納稅人既提供會務(住宿)服務又提供餐飲服務,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區分會務(住宿)服務、餐飲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可合并開具。
34、 停車場如何征稅?是否可用定額發票?
答:一般納稅人提供停車服務按提供不動產租賃服務征稅,適用稅率為11%,如停車場為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停車服務按提供不動產租賃服務征稅,征收率為5%。停車場可以向主管國稅機關領用定額發票。
六、金融保險業
35、 機動車保險事故中,保險公司在履行賠付義務過程中支付的汽車修理費,并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抵扣進項稅額時需附哪些資料?
答:需附保險公司、維修單位、投保人簽定的三方委托維修協議。協議中明確:事故發生時間、車牌號碼、賠款金額、維修責任、付款方式及發票開具等內容。
36、 由企業員工墊付的而非企業直接轉帳支付的車輛保險費,保險公司是否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投保方可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可以。保險公司根據投保方提供的委托證明及員工勞務關系,可據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符合現行政策規定的,投保方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37、 銀行代收費業務如何開具發票?
答:為方便消費者取得發票,銀行受自來水、供電、燃氣、電信、廣播電視、高速公路等公司委托(以下統稱委托單位),代收水費、電費、燃氣費,通信費、有線電視費、ETC通行費等各項費用,付款人如果需要發票的,可采取以下三種方式:一是委托方自行開具發票;二是銀行以委托方的名義為納稅人開具普通發票;三是由銀行開具自制單據給付款人,需要開具發票的,可到委托單位換開。銀行應主動告知付款人換開增值稅發票地址,委托單位憑銀行收款自制單據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為費用支付單位或個人換開增值稅發票。對付款人相同的收款收據,委托單位可匯總開具增值稅發票。委托單位為小規模納稅人的,可按規定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江西省國稅局營改增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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